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芒筒芦笙祭祀乐舞
所属图书:《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集萃》 出版日期:2017-03-01文章字数:字

芒筒芦笙祭祀乐舞

主要流传于丹寨县境内所有的苗族村寨以及周边雷山县、榕江县、三都县、都匀市的部分地区。

《苗族简史》已有定论:苗族最早的乐器是芦笙,芦笙的历史可追溯到古代乐器“笙”与“匏”。苗族在长期战争和迁徙中,芒筒芦笙一直伴随着他们,并以此鼓舞苗族先民战胜了一次次的困难和挫折。到丹寨定居后,苗族人民世代保持了芒筒芦笙乐舞最原初的宗教功能。芒筒芦笙祭祀乐舞每队由3支芦笙、13支芒筒组成,每支芦笙和芒筒需一个人吹奏,全乐队为16人组成。吹奏时,芦笙领于前,芒筒随于后,且吹且舞,沿着顺或逆时针方向围成圆圈,缓缓向前。吹奏中,众人以脚蹬地,发出整齐的舞步声以和之,所以苗族称为“齐心集鼓社,齐步踩笙堂”。芒筒芦笙祭祀乐舞最初作为苗族鼓社祭祀活动的宗教乐舞,后衍生为丧葬仪式,至今仍在苗族村寨里的丧葬仪式上使用。丧葬用的曲调有过路曲、进门曲、悲伤曲、送别曲、安慰曲、离别曲等曲调。芒筒芦笙祭祀乐舞是苗族的传统乐舞,专为宗支大型祭祀和丧葬之用,它演奏独特,曲调悲壮肃穆。具有鲜明的宗教乐舞特征。它主要流传于丹寨“嘎闹”支系的七种服饰文化圈内,有别于其他地区的芦笙,在苗族芦笙大家庭中有其独具的功能和风格,具有鲜明的地域性。

(注: 丧葬用的曲调有过路曲、进门曲、悲伤曲、送别曲、安慰曲、离别曲等曲词)

(注: 每支芦笙和芒筒需一个人吹奏,吹奏时,芦笙领于前,芒筒随于后,且吹且舞,沿着顺逆时针方向围成圆圈,缓缓向前)

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集萃